以色列外交
国策
以色列在1949年5月11日加入了联合国。截至2014年以色列与世界上159个国家有外交关系。以色列在国外设有76个使馆、19个总领馆和5个代表团,不过仍然有几个国家拒绝承认以色列,主要是阿拉伯国家或是一些本身政策反美的国家。自从1948年独立建国以来,以色列在外交上便遭遇到一些困难。1948年以色列在外交上遭到中东各邻国的集体抵制,为了解决这种困境,以色列开始与远离中东地区的世界国家发展外交关系。以色列政府也特别注重与美国的外交关系,甚至得以左右控制美国的外交政策,以及一些新独立不久的非洲和亚洲国家。在1967年之前,以色列与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保持外交关系,除了阿拉伯国家和一些穆斯林国家。在1991年马德里会议之后,由于和平协议的签订,以色列又与其他68个国家建立或恢复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以色列也加入了许多国际的组织和机构,并且是“地中海对话”(MediterraneanDialogue)协约的成员国之一,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保持合作关系。开展全方位外交。保持与西方国家传统的友好关系;维护与美战略盟友地位;积极发展与独联体各国和东欧国家关系;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力图实现同阿拉伯国家的和解;拓展与非洲、亚洲各国的关系。中国
1950年1月9日,以色列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仍然和在台湾的国民政府存在大使级外交关系。1992年1月,以色列副总理兼外长利维访华,两国签署了建交公报。1992年1月24日,以色列与中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已签署“贸易协定”、“文化交流协定”、“民用航空协定”、“劳务输出协议”、“体育合作备忘录”、“教育合作协议”、“旅游合作协定”、“邮电通讯合作协议”、“工业技术研发框架协议”、“关于加强经济贸易合作的备忘录”和“中国旅游团队赴以色列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等。在北京设立驻华大使馆,在香港、上海、广州设有领事馆。美国
1948年5月14日与美国建交。两国有着特殊的战略盟友关系,美每年向以提供大约30亿美元的军事援助。2002年10月,布什签署美国会外交授权法,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的首都。2007年7月,美国宣布将在未来10年内向以色列提供300亿美元的军事援助。俄罗斯
1947年,前原苏联投票赞成联合国大会关于巴勒斯坦分治的决议。以建国后,苏即与以建立外交关系。1967年“六·五”战争后,苏、以断交。1990年9月30日,苏外长谢瓦尔德纳泽和以外长利维在美国会晤后,宣布苏、以两国恢复领事级外交关系。同月,以宣布承认波罗的海三国独立。10月18日,苏外长潘金访以,正式签署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协议。12月,以宣布承认独联体所有国家,并相继同独联体15个共和国全部建立了外交关系。1990年移居以色列的苏犹太人达18.5万,1991年又有14.5万苏犹太人移居以,其中不少人被安置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 更多以色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