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军事

政策

德国军人国防政策的最高目标是确保德国的和平、自由和独立,并规定联邦国防军是一支纯粹防御性军队,实施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不掌握和谋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建军重点是组织快速反应部队,制定新军备规划,压缩部队规模,裁减武器装备。德国国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战略从本土防御转向危机处置和预防;推动建立欧洲自主的防卫力量,使欧盟和北约在危机处置上成为平等伙伴;拓展德军军事能力建设,积极参与防区外作战行动并确保德军在需要时迅速重建本土防御能力。2003年5月,德国公布新的《国防政策方针》,明确界定德军的最主要任务不再是国土防御,而是在全球范围内“预防和处理危机”,包括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必要时可协助警方在国内执行反恐任务。2004年1月,德国宣布军队改革计划:裁员并削减开支。2006年10月,德政府发表《德国安全政策与联邦国防军未来发展白皮书》,确定“预先防范”的安全战略思想,加快了军队转型进程,并加大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的力度。2017年度,德国国防预算为370亿欧元,占政府预算的11.6%。目前总兵力约17.8万人,其中陆军约6万人,海军约1.6万人,空军约2.8万人(德国联邦国防军网站),其余为中央卫勤、联合支援两大职能部队。

国防军

1956年1月正式建立联邦国防军。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联邦安全委员会,主席为联邦总理。军队和平时期由国防部长领导,战时由联邦总理任军队最高统帅。联邦国防军总监为军队最高指挥官。德国联邦国防军成为北约的一员后,负起了防卫中欧的义务。德国基本法第87条a中规定,联邦国防军的活动只限于防卫以及救援事务。1990年以后,国际政局起了很大变化,联邦国防军也因此改变了行动的范围。1994年,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基本法所定的“防卫”不只在于防卫德国国境,也包含防止国际间的纷争及危机等。据此,德国联邦议院同意联邦国防军参与北约的境外活动,联邦国防军开始活跃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如1996年至1999年间的科索沃战争,亦有参与在柬埔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富汗、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军事活动及维持和平任务。2018年6月25日,法国、德国等欧盟9国防长在卢森堡签署“欧洲干预倡议”意向书,承诺组建一个欧洲联合军事干预部队。

兵役制

德国的义务兵役制断断续续地持续了近200年,上一次重启义务兵役制是1957年。自2010年7月1日起,德国人服兵役时间由9个月减至6个月。根据截止2014年的《义务兵役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适龄男子都必须在联邦国防军服役6个月,而不愿服兵役者则必须到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机构参加民事服役。2010年12月,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提案,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义务兵役制。联邦国防军将由全职士兵、兼职士兵和自愿兵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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