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靖简介

何靖自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但随后因受贿罪、腐化堕落和违法违纪等罪被提起公诉。计划下周在深圳开庭审理。脾气暴躁,长期以“老大”自居公安局长负责一方安宁,权力很大。在当法医、基层民警的那段时间,何靖老实本分,踏实肯干,刻苦钻研业务,经常在办公室擦桌子、拖地、倒茶水,勤快有加。自从当上花县公安局“一把手”之后,何靖开始尝到了大权在握的甜头,出外有众人前呼后拥,入内各方请托纷纭而至。各种恭维、讨好无疑使何靖变得飘飘然起来,有时甚至对着下属破口大骂,冲着下属摔文件、砸烟灰缸,甚至摔手机。有人曾送给他“何老大”的绰号,他居然很是享受这一名号,也常常以“老大”自居。何靖喜欢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打压有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在基层担任公安局长期间,经常出现这么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局领导班子会议往往只有何靖一个人说话,其他成员很难插上话,甚至还害怕因说错话惹来何靖的粗口大骂。在何靖眼中,民主集中制完全是摆设,他一个人说了算,谁敢顶嘴谁遭殃。何靖可以在十几秒内突然脸色大变,让干警无所适从,确有要事汇报的也是战战兢兢,更多时候,干警们能躲就尽量躲开他。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任职期间,无论全局的大事小事,他都喜欢亲自插手过问,特别是在组织人事方面,更是不容他人涉足。调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地位更高、权力更大,何靖的霸道作风也越来越严重,他经常把“不听话”的分管部门领导撇在一边、“搁置”起来,自己越级直接指挥下面的处长、科长们,权力一竿子插到底。何靖长期以“老大”自居,经常将并非他分管的工作揽在手里,不与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甚至径直召集相关部门部署安排。当然,何靖不是工作狂、更不是傻瓜,他揽权自有他的如意算盘,那就是显示自己最有能耐,为日后“更上一层楼”做好铺垫。捞人、卖官、收孝敬、干股分红身居公安系统要职,何靖却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替人“办事”、“消灾”,大肆收受贿赂。据调查,担任花县公安局领导期间,何靖就已干起了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勾当,在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更是变本加厉。即使在2012年8月被调查前的一段时间,他收受贿赂仍未停手。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特殊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按摩服务业进行监督管理。何靖在区、市公安机关长期主管或分管治安工作,他在这里摸到了权力寻租的途径。据何靖自己交代,自2005年以来,他经常与特种行业的老板或经营者往来密切,保持日常频繁交往的就达十多人,每年中秋、春节都收受他们的“进贡”。投桃报李,何靖利用职务的特殊性和影响力,经常以“了解案情”、“要求从轻处理”等方式干扰基层单位依法办案,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减轻罪责、逃避惩处,或为某些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受贿赂。何靖发现,除了当“保护伞”能敛财外,经商办企业是一个更好的生财之道。他十分清楚自己是国家干部,不能经商,便以其妻子名义和社会老板一起投资酒店、餐饮、厂房租赁等等,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甚至成为这些企业老板的保护伞。何靖不仅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拿干股分红,还将捞钱的黑手伸向自己的同事、属下。何靖把江湖上的那套“义气”、“行规”渗透到警队内部,上下级之间拉帮结派,同事之间关系庸俗化,办事只讲义气,论资排辈,不讲原则,不择手段收受下属的财物及馈赠。何靖以各种名目收受下属钱财,每次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提及此事,不少老民警异口同声痛骂,何靖不但自毁了前程,还坑害了一批干警。送车送房,讨两个情妇欢心随着职位的升迁,何靖陶醉于声声“老大”的恭维中,迷失于高消费和高级享受的追求中,渐渐忘掉了艰苦奋斗的本色,忘掉了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何靖生活上腐朽奢靡,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保持长达数年的“男女关系”。其中的一名黄姓女子,何靖还是利用帮其亲友调动工作之机,与其发生关系,并最终占为己有,成为自己的情妇。此后,何靖还经常带着黄某在多个场合抛头露面,在何靖的某些圈子里,这早已经不是秘密,有人甚至公开尊称黄某为“嫂子”,通过她找何靖“办事”。为了赢得两个情妇的欢心,何靖经常给她们送钱送物,小至生活费用、购物卡、金银首饰、名牌手表,大至轿车、商品房。凭何靖的正当收入,养家糊口也许绰绰有余,包养情妇那就远远不够。庞大的开销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字:贪!不顾一切地贪!何靖在“本人检查”中写道:“纵欲无度。一是放纵自己对钱财的欲望,不能收的钱亦去收、亦敢收、照单全收;二是放纵自己对美色的欲望,长期和一些女子保持畸形的不正当关系,为满足这些女子的高消费和享受,变本加厉,不择手段地敛财”。2012年8月25日,据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公安局前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也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最高级别的官员。昨日,在广州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公安局页面,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上,何靖的名字仍然在列,排在第四位,分管单位为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联系单位为越秀分局。2012年8月12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对“8·11”劫持女童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为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何靖并未出现在发布会现场。据了解,何靖在2012年8月10日就被相关部门带走,而就在他被带走接受调查的三个小时内,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先后有20余名相关人员被带走协助调查。何靖涉案的相关人员多数与其之前任职的白云分局有关,截至目前仍有数名派出所所长牵涉其中。据知情人称,2012年8月15日零时05分许,有多名调查人员曾在何靖的黑色别克小轿车内进行搜证。该车仍然停放在广州市公安局地下车库。何靖,男,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入警队后是增城刑警队一名普通法医,由于工作突出先后曾担任增城刑警大队大队长,增城公安局副局长以及局长,之后辗转花都、白云区公安分局担任局长职务。之后,何靖来到广州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职务,并分管指挥中心及出入境等重要部门的工作。从市纪委获悉,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8月26日下午,记者在广州市金盾网上挂出的市公安局领导班子的列表中,仍旧能看到何靖的名字。何靖位列第四,职务是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具体分管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2012年9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披露,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现已由中共广州市纪委予以立案,并采取“双规”措施进行调查。通报称,2003年~2012年,何靖在担任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还涉嫌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已被“双规”。

何靖,男,1957年生于广东德庆。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监警衔。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之一。
2012年8月25日,何靖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也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最高级别的官员。9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披露,何靖已由中共广州市纪委予以立案,并采取“双规”措施进行调查。2013年7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在法庭中认罪并希望宽大处理。201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中院对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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