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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演员马羚在微博和博客上连续发出多条消息,消息内容大致为,马羚与之参演并编剧的电视剧《空姐日记》制片方,北京依品传奇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演出合同诉讼的本诉及反诉案件,均已马羚胜诉告终。随微博贴出的还有法院关于此案的判决书,以及马羚参演该剧的剧照。据此前马羚博客中公布的律师函显示,电视剧《空姐日记》导演于敏在2010年5月邀请马羚参演该剧饰演剧中苗红一角,并对该剧剧本做修改和重新整理,并相互约定好演出以及编剧报酬。2010年9月18日,该剧正式杀青,但是马羚一直没有拿到劳务报酬。在多次与导演沟通之后无果,遂在博客及微博中发表博文,一时间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2011年6月,该剧出品方北京依品传奇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马羚发起诉讼,并要求马羚在网络上对该剧的负面言论作出删除处理并公开道歉。随即,马羚反诉该剧出品方,要求履行劳务合同并支付劳务报酬。马羚微博爆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此案做出宣判,马羚反诉获胜,该剧出品方被判履行该劳务合同。马羚表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该剧出品方公司地址已经搬迁,到目前为止,马羚仍然没有拿到演出该剧的劳务报酬。虽然马羚已经胜诉,法院也同意了强制执行,但是由于现在已经找不到片方,看似已经胜诉,其实还是没有拿到劳务报酬。据了解,马羚还将就《空姐日记》改编权一事继续发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马羚也在微博和博客上提醒播出单位,慎重购买该剧,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诉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