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展沿革

革命时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南昌起义生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1927年秋至1928年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湘南起义和黄麻起义。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简称“红军”。1937年7月7日爆发抗日战争,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1937年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活动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1937年10月2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抗战时期坚持华南敌后抗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后北撤山东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1929年9月海南岛农民起义队伍为基础组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1独立师(后称第2独立师)。这支人民武装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考验,1947年十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有127万,另有民兵268万。

正式改称

1945年8月15日,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一枚早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胸标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等提出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称山东解放军总部。1945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1946年,解放战争爆发,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编成了五大野战军。经过数年的解放战争,推翻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后又进驻西藏,统一了中国大陆。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开国大典的解放军部队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担当保卫国防,参解放军登上海南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同时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使之发展成由陆、海、空三军和导弹部队组成的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并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为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80年代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的基础上,我国将在今后3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这次大裁军,解散了大部分守备部队,部分集团军建制的乙种师归武警部队。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成立大会、军种主建’的原则”。以原第二炮兵为主、其他军种分属的战略核打击力量合并组建成一支新的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新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主要承担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卫星管理等电磁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攻防任务。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改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改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改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四总部改革后突出隶属中央军委,这是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的结果。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联合参谋部,这也是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的体现。2016年2月1日,原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调整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个战区,改变指挥体系,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整合海军、空军和火箭军整合在一起,战时战区领导辖区内的武警部队,实现跨区兵种的在战区内的垂直和多相的指挥和联合协同的作战,增加机动力和联合指挥作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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