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范人物年表

刘景范,1910年9月20日生,陕西省保安(今志丹)县金鼎乡楼子沟村人。字子忠。知识分子家庭出身。12岁丧母并辍学参加劳动。1928年7月参加革命活动,在其兄刘志丹的影响下,参与组织陕甘边革命力量发动武装起义。1930年初受党组织派遣到国民党杂牌军中从事兵运活动。9月回到家乡协助组织革命武装。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夏协助组建游击队。同年秋冬任南梁游击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同年冬任西北反帝同盟军第二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1932年初离开部队返回家乡,秘密开展革命斗争。1933年3月任中共陕甘边区特别委员会委员。同年秋率30多名贫苦农民参加保安县红军游击队,先后担任队长、陕甘第二路游击大队第二支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等职,领导游击队打击反动地方武装,建立人民政权。1934年5月任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10月至1935年2月任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第二团团长。参加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和第一、第二、第三次反“围剿”斗争。1935年2月至11月任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春至11月任中共陕甘边特委军事部部长。同年九十月间,在“左”倾冒险主义执行者错误的肃反中被关押。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获释。11月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部长。1936年1月任中共赤安(志丹)中心县委委员。6月至12月任赤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兼中心县委军事部部长(至同年9月)。同年任三边游击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37年4月任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省委军事部部长。1937年4月至9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同年5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参加领导巩固和发展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同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同月至1940年10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厅长。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务委员。1940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陕甘宁边区民政厅厅长、保健委员会委员(至1945年8月)。1941年5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41年8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团委员。1941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1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副秘书长(至1946年4月)、边区整编委员会主任。12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教育委员会委员。1942年2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土地政策研究委员会召集人。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群众工作研究委员会成员。在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与高岗保持一致,宣传高岗关于西北红军历史和西北革命史的观点,积极揭发并参加对阎红彦和吴岱峰等人的批判,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和重视,是因此受到表扬奖励的22名领导干部之一,毛泽东亲笔为其题词以示褒奖。1943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精兵简政委员会成员。同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司法委员会委员。1943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研究各地财经机关统一领导委员会成员。参与巩固建立陕甘宁抗日根据地的组织领导工作,特别是边区政府的民政、经济、法制建设工作,组织人民群众支援抗日战争。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同年1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组常务干事。1946年4月至1949年9月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秘书长。协助主席林伯渠领导发动陕甘宁边区广大群众支援自卫战争,进行土地改革。1946年6月至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1946年12月至1947年初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审计处处长。1947年4月至1949年2月兼任西北野战军前委常务委员、后勤部司令员及政治委员,西北野战军党委委员,全面负责西北野战军的后勤工作。1948年12月起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组书记。1949年2月至9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西北财经分会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其间:2月至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中共第一野战军前线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1949年11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至1953年)。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1951年12月至1955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二书记,1955年4月至1956年6月任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第二书记。1953年至1954年10月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党组书记、监察部副部长。致力于建立和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监察体制。曾兼任中央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主任。1955年5月至1965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1978年5月至1982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3年至1984年任中共中央整党联络组组长,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平反后,他为拨乱反正,重建民政工作尤其是我国救穷救济工作费尽了心血。1990年8月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2010年9月4日,当年陕甘边根据地和红二十六军创始人之一刘景范诞辰100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 老红军、谢觉哉夫人王定国,高岗夫人李立群,刘景范战友、曾任广东省委常委与副省长的黄静波,秦力生夫人阎佑西,曾在陕甘宁边区和监察委员会与刘景范一起工作多年的彭达,刘志丹妹妹刘荣,科学院院士、地矿部原总工李庭俊,民政部原副部长邹恩同、李宝库,原谢觉哉秘书吉世霖,工人出版社原社长胡甫臣,某集团军军史馆馆长刘国辉,中共延安市志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孟亨等数百人,参加了纪念会。刘景范的女儿刘米拉首先在纪念会上发言,简要介绍了父亲18岁参加革命、工作62年、“一生坎坷,但忠贞不渝地为革命工作”的经历。她在谈到之所以要举办这次纪念活动时说:“这是为了保存历史的记忆,是为了缅怀我们的父辈这一代人,缅怀这一代人打下的江山,缅怀这一代人艰苦奋斗、一心为民的精神。我们缅怀张邦英叔叔、张秀山叔叔、习仲勋叔叔、张策叔叔等等。这些与我父亲一起战斗、一起工作的前辈们,他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革命兄弟;缅怀被无辜迫害致死的贾拓夫伯伯,缅怀至今蒙冤的高岗伯伯;缅怀在战争中牺牲的我们的刘志丹伯父、杨琪伯伯、杨森叔叔等大批革命先烈。这个国家、这个事业,不是一个、两个、几个人创建的。是一个有顽强意志的群体创建的。我们要记住这段历史,并传给下一代。”刘米拉在发言中还介绍了她父亲在回忆陕甘宁边区的一篇文章中,这样回顾当年在延安工作和学习的情景:“吃的是小米,少肉少菜;穿的粗布衣服,单衣一年一套,棉衣三年一套;住的是自己打的土窑洞,只有一床、一桌、一凳,出门下乡靠两条腿,餐风宿露,艰苦备尝;工作之余,还要自己动手种地种菜,纺线线,还有一定的上缴任务。然而,大家充满革命的乐观主义,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不顾个人身家性命、荣辱利害和安危得失,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延安精神,共产主义精神!我们的政权建设,没有这样一大批不谋私利、一心为公、一心为人民的人,是不能成功的。”刘米拉深情地说:“这是我父亲的原话,这才是真正的延安精神。像现在的卖官鬻爵、贪官污吏,怎么能跟这种精神相比?我们缅怀老一代,记住这些历史,希望能把这种精神传下去。传给我们的下一代。”刘景范当年的战友、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的黄静波,年高93岁,今天特意从医院抱病出席纪念会,并委托儿子黄少南在会上发言。黄少南说:“景范伯伯是对中国革命有大功劳大贡献的人。一、他是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和陕甘红军创建时重要的组织者和开创者。二、他为陕甘宁边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陕甘宁边区是党中央、毛主席所在地,是党领导的解放区的首府。边区是新中国的雏形,边区政府建设经验,对后来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有着巨大意义。三、在保卫延安、转战陕北、解放大西北的战争中,景范伯伯任西北野战军一年(后改称第一野战军)的后勤司令。他领导后勤,并以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身份,动员边区数百万人民之力,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有力地保证了战争的胜利。不仅保卫了党中央、毛主席,而且在经济落后,自然环境恶劣,地域辽阔,人烟稀少,生产力低下,物资极为匮乏的作战地域,后勤装备落后,全靠人背、驴驮马拉的情况下,演绎了一出以穷战胜富、以弱战胜强、以小战胜大的历史壮剧,有力地诠释和体现了毛主席领导的英明和毛泽东思想的伟大。”黄少南接着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景范伯伯在政治上遭遇厄运,蒙冤受屈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但景范伯伯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却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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