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薇抄袭风波

2003年2月,徐薇在英语补教业的强劲对手刘毅(另一位英语补教名师)开设的「刘毅英文家教班」指控其涉嫌抄袭该班所主编的英语讲义而向检警单位控告,当时媒体报导指:「双方当事人都是坊间有名的英文补教业者,使得本案格外引人注目,已引发双方家教班学生与家长的议论纷纷。」2004年,检方认定,徐薇补习班的英文教材确实抄袭刘毅的教材,将实际负责的徐薇文教机构国中部主任蒋美经提起公诉,徐薇本人则因罪证不足而获不起诉,风波也暂时告一段落。2006年3月,媒体报导,徐薇文教机构旗下成员「徐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的《高一第1册单字手册(A)》以相同章节编排、整段抄袭的方式抄袭远东图书公司出版的《高中英文》教科书,远东图书公司已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出告诉。当时徐薇文教机构解释这是因为「工读生疏忽」而造成的疏失,函覆致歉并保证不再抄袭,并表示愿意赔偿新台币二十五万元。 2006年12月5日,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著作权法》之罪名,将徐薇与江正明(徐薇的丈夫,徐薇文教机构的班主任)起诉。检察官指控:江正明指示工读生,依照远东图书公司《新时代远东高中英文》第2册与《新解析远东高中英文》第1、2册部分内容,重制成徐薇文教机构的教材。

更多相关

江雨声抄袭风波江雨声抄袭风波
麦殿邦抄袭风波麦殿邦抄袭风波
马洪文抄袭风波马洪文抄袭风波
李硕抄袭风波李硕抄袭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