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杰个人履历

最佳新演员:徐家杰《寒战》徐家杰是广东台山人,在香港长大;一九六五年加入香港政府,曾在香港政府税务局、工商局、海关等部门及纪律部队系统工作。一九七四年加入廉政公署,其后被保送到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英国警察大学进修;1991年被晋升为执行处副处长,成为廉署当时第一位华人副处长。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徐家杰突然被廉政公署解雇;由于廉署以机密为由拒绝透露解雇徐家杰的原因,一时间社会哗然。而当时的立法局则运用殖民地法律授予立法局的〈权力及特权条例〉决定开调查委员会查证解雇事件。此次为立法局第一次运用特权条例。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立法局议员周梁淑怡在会上动议为调查廉政专员公署担任执行处副处长一职的高级助理处长徐家杰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日被终止聘用的详情,根据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2)条,授权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此条议案最后获得通过。由于立法局第一次使用权力及特权条例之前并无先例可循,因而在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动议制订保安小组查询徐家杰的相应规则。保安小组看到廉署所提交的机密资料后,亦传召相关人士到立法局接受询问。徐家杰在立法局声言自己遭不合理解雇,又受种族歧视、不及洋人职员的优良待遇。徐家杰更在立法局中公开廉署曾经秘密监听政府高官,包括陈方安生也被监听。而香港电台的电视节目《议事论事》则分别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四日、五月十九日和十月二十日报道过徐家杰事件及徐氏在立法局调查小组的发言。“研讯期间,事务委员会共举行了二十六次会议;其中包括八次公开聆讯及观看一盒录像带。事务委员会听取了四名证人的证供,证人中包括徐氏及廉政专员。事务委员会并在本报告第二及第四章分别概述廉政专员就解雇徐氏所提出的理由、徐氏所述导致其遭解雇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证据。”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前调查结束,认为廉政公署解雇徐家杰是合理决定。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日,周梁淑怡代表调查委员会向立法局大会提交调查报告并致词。由于廉政公署的保密条例公众无法得知廉署解雇徐家杰的原因,然而坊间却流传着不同版本的说法。早在一九九三年解雇徐家杰之时,就有传媒报道徐家杰跟黑社会有不寻常关连因而被解雇。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港电台电视节目《传媒春秋》就谈及:“徐家杰事件包含黑社会、风化、伸张正义等元素,吸引传媒争相报道,传媒于此有否被利用?”又传出徐家杰当年暗中与北京政府的国安部联络,香港政府不能接受,因而解雇徐家杰。始终各种说法都无法证实。距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不足两星期,徐家杰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召开记者招待会指斥陈方安生于一九九三年违规地获得十成按揭购买豪宅,质疑陈方安生以布政司高官身份获得特权,并去信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要求彻查。民主派指斥这是为补选而抹黑陈方安生的选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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