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全网排名
0
关注度
0
热度
1958-19751958年6月7日,Prince出生在明尼阿波利斯。父亲John L. Nelson是一位钢琴手,词曲作家。母亲Matti Shaw是一位爵士歌手。Prince的名字来自于父亲的艺名“Prince Rogers”(Prince父亲的爵士乐队叫"The Prince Rogers Trio")。1991年的一个访谈中,John L.说:“给他取名叫Prince是希望他可以做到我想做的一切。”Prince童年时的绰号叫“Skipper”。Prince曾在采访中透露,他有先天性的癫痫病,并且小时候曾经常发病。他还说:“长大后,妈妈告诉我,有一天我对她说:‘我不会再生病了。’她问:‘为什么?’然后我说:‘是一个天使告诉我的。’”Prince的妹妹Tyka出生在1960年,兄妹俩都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得到了父亲的支持与鼓励。Prince在七岁的时候写了自己的第一首曲子《Funk Machine》。Tyka出生后,Prince的父母关系开始逐渐疏远,在他十岁的时候,父母正式分手,因为与继父关系恶化,Prince离开母亲,与父亲短暂的生活了一段时间,在被父亲发现与一位女性朋友上床后,Prince被赶了出去。之后他便寄住到邻居安德森家,与他们的小儿子Andre Anderson做伴(就是后来的歌手Andre Cymone)。在进入明尼阿波利斯中央高中(Minneapolis's Central High School)后,Prince和Anderson以及Prince的表兄弟Charles Smith组建了第一个乐队—— Grand Central。后来鼓手Smith被Morris Day代替,Prince在乐队中负责演奏吉他跟钢琴。乐队开始在附近的Club演出。之后乐队名字改为Champagne,并且开始表演自己的音乐(风格受Sly and the Family Stone,James Brown,Earth, Wind & Fire,Miles Davis,Parliament-Funkadelic,Carlos Santana,Jimi Hendrix, Todd Rundgren等影响)并渐渐积攒了一些人气。据说此时的Prince还曾是明尼苏达歌舞剧院的一名学生。另外,Prince在高中时曾参加篮球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