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安主动举报

2010年 1月,新官上任的李宝安特别去信客户,信件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 201章内容,表示无线员工为公用事业机构雇员,受条例规限,不可以代表公司收取任何利益,更不可以求取金钱及回报。信件更强调假若客户发现有人收取利益,便应该联络他本人或助手。2010年3月12日,无线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被捕,无线迅速响应事件,一切行动皆由早前“凌驾”陈志云的集团总经理李宝安一手策划。无线早前接获投诉,指有人制作一个大型节目时涉及收受利益,无线进行内部调查后,决定向廉署举报。由于无线主动向廉署投诉,故此对廉署昨日采取行动并不感到意外,更能作出迅速响应。据悉,无线主动向外公布多名职员被廉署拘捕,新闻节目亦大篇幅播放有关消息,均由作风快夹狠的李宝安亲自策划。至于陈志云的职务暂由集团总经理李宝安代替。无线原设三位总经理,陈志云及郑善强负责管理业务营运,李宝安则专责财政及行政工作。直至2009年 9月,李宝安获擢升为集团总经理,地位凌驾于陈志云及郑善强之上。此后,陈志云的权力逐渐被架空,原本他负责斟洽员工加薪及工会的问题,但月前已改由李宝安负责。日前方逸华与一众无线高层到将军澳电视城附近视察一幅用地,李宝安陪伴在侧,陈志云罕有地不在场,令失宠传闻传得更盛。从前一人之下的陈志云,如今大小事务也要向李宝安汇报,有指他的提议多番被打回头,令他倍感意兴阑珊。有传陈志云不甘职权被削,早前直接递信给方逸华要求请辞,2010年 5月生效,惟当事人向传媒否认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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