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达当事人回应

据梁达称,他虽然是村委会委员,但没有实际工作,拆迁工作开展后,他担任了村里拆迁协调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负责制止老百姓和拆迁公司之间别发生冲突”。梁达说,2004年至2009年拆迁前夕,自己在康营村租来的土地上,陆陆续续盖了很多房子,直到拆迁开始,还有一些尚未完工。当公诉人问其“如何申报北荒子拆迁房面积”时,梁达称,委托别人办的执照,按执照申报了5万平米。公诉人追问“数据是如何测量出的”,梁达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并表示拆迁公司与他以及很多村民签订拆迁协议时,拿来的是空白合同,自己只负责签字,拆迁公司后将合同收回,“我领多少钱都是他们定。”梁达说,自己知道不应向拆迁公司要敬老院的停产停业补偿款,但当时的想法就是能多要点就多要点。另外两名被告人也否认有罪,称自己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法院判决时,未采纳三被告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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