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马克·麦卡锡人物经历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1933年出生于美国罗得岛州,爱尔兰裔。1937年随家迁至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他在家里的六个孩子中排行老三,有三个姐妹和两个兄弟。在诺克斯维尔,他进入了天主教学校。他的父亲是其后三十年里当地有名的律师 。原名Charles Joseph McCarthy Junior,Cormac 是爱尔兰语,意为Charles’s son(mac)。1951-1952年,麦卡锡进入了田纳西州立大学,主修文科。1953年,他加入了美国空军,服役四年,期间两年在阿拉斯加主持一个广播节目。1957年,重返田纳西大学。在大学期间里,他在学生报纸上发表了两篇短篇小说,1959和1960两年获得了Ingram-Merrill奖。1961年,他和大学同伴Lee Holleman结婚,有了他们的儿子Cullen。麦卡锡没有获得学位再次离开学校,举家迁移至芝加哥,在那里写下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随后他结束了和Lee Holleman的婚姻关系,回到了田纳西 。麦卡锡的第一部小说,《果园守门人》(The Orchard Keeper),于1965年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出版社出版。他把手稿交与兰登书屋,据称是因为这是其“唯一听过的出版社”。兰登书屋的艾伯特·爱斯肯(Albert Erskine)发现了书稿的价值。爱斯肯正是威廉·福克纳的编辑,直到后者于1962年逝世。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爱斯肯也同样一直为麦卡锡编辑 。1965年夏天,借着从美国艺术文学院获得的游学奖金,麦卡锡乘船出海,希望探访爱尔兰岛。出船期间,他遇到了时在船上任歌手的Anne DeLisle。他们于1966年在英国结婚。当年,麦卡锡收到洛克菲勒基金会奖励金,以此继续环南欧旅游,直到登陆伊比沙岛。在那里,他写下了第二部小说《外围黑暗》(Outer Dark)。随后和妻子回到美国,并于1968年发表了这部小说 。1969年,麦卡锡和妻子迁至田纳西路易斯维尔,购买了一谷仓,麦卡锡亲手修造房子,甚至自干工活。在这里,他根据真实事件写下了另一部小说《神之子》(Child of God),于1973年出版。和此前的《外围黑暗》一样,《神之子》的故事设置在南阿巴拉契州。1966年,麦卡锡和Anne DeLisle分开,搬至德克萨斯的El Paso。1979年,小说《沙崔》(Suttree)最终出版。这部小说已经断续写了二十年。利用1981年获得的麦克阿瑟奖金支撑生活,他写下了另一部小说《血红子午线》(Blood Meridian, or the Evening Redness in the West),在1985年出版 。子Jennifer Winkley及他们的儿子John居住在新墨西哥州圣达菲北部。他离群索居,极少接受采访,排斥公众活动或谈论自己的作品。在纽约时报对他进行的一个难得的采访里,麦卡锡透露了他对包括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在内的作品不论及生死的议题的作家的不以为然。“我不理解他们”,他说,“对我来说,那不是文学。许多被认为优秀的作家在我看来很奇怪。”他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受到广大北美读者的欢迎及评论界的赞誉。尤其是他的西部小说(以《边境三部曲》及《流血的子午线》为代表)更是为他奠定了在现代美国文坛上的大师地位。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恶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潜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麦尔维尔、福克纳、斯坦培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麦卡锡时常前往由其朋友-物理学家穆雷·盖尔曼(Murray Gell-Mann)创建的圣达菲学会(Santa Fe Institute)。麦卡锡说,他不熟悉任何作家,更喜欢和科学家们接触路脱口秀主持奥普拉·温弗瑞(Oprah Winfrey)将麦卡锡2006年创作的小说《路》(The Road)选为了“欧普拉书友会”的推荐书目。另外,麦卡锡同意接受了生平第一个电视采访,2007年5月的《奥普拉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采访是在圣达菲学会的图书馆里进行的。麦卡锡钟情野外生活,游历得克萨斯、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各州。和田纳西州一起,加上墨西哥,这些地方成为了其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地。人烟稀少的荒凉沙漠背景,黑暗激烈的故事,简洁有力的语言,构成了其小说的主要元素麦卡锡的作品具有一种感觉和想象的力量。这种力量寓于他作品中的主人公——尤其是几位重复出现的主人公身上。他们对自然和人生的感受和探求,对于年轻生命中充满的甘苦喜乐的真实。细致的体验,对于未来的期待和向往,都造就了这种文学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孕自麦卡锡本人的生活经历及追求。尤其是他在田纳西州、得克萨斯州及墨西哥的生活。“文学作品源于直接或间接的生活”。麦氏作品前期以描写美国中南部为主,后期则走入大西南,也是伴随着他生活的步履而动。他的西部小说集笔墨于几个坚忍脱俗的青年流浪者身上。这几个男性主角,带着各种程度的悟性,投身于生命的探索,情节的高潮每每伴随着神意的显示,往往与宗教启示文学并入一途。这种抽象灵性主题的出现似是作者自身思想的升华,也侧映出作者对自然世界的炽热感情及对人类社会的深切关注。在麦卡锡作品中,大自然始终是最伟大的存在。作者赋予大自然广泛而蓬勃的生命。在麦卡锡的世界里,兽类、甚至日月山水都是人类的观察者。它们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地审视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愚蠢、邪恶与残暴;它们也欣赏着人类的不朽英雄史诗,铭记着英雄们的善行义举。麦卡锡既是思想天才,又是语言大师。他的作品是一首首丰富语域里的交响诗。尤其是在他口语体极强的西部小说里,他能在小说中纯熟、确切地使用英语、西班牙语表现人物的不同文化背景,又能灵活、谐趣地驾驭俚语、土语、牛仔语言,凸显角色各异的身份、性格、教养、志趣……麦氏西部小说也和其他同类作品一样富有质朴、粗野的黑色幽默。作品为南方哥特风格(Southern Gothic),后启示录(post-apocalyptic)流派。同时著有戏剧和剧本 。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把他和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唐·德里罗(Don DeLillo)、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一起,列为当今时代美国最主要的四大小说家。血色子午线科马克·麦卡锡在美国被誉为海明威与福克纳唯一的后继者,他的作品帮助美国式文艺告别了低级的大众消遣。2006年《纽约时报书评》评选“过去25年出版的美国最佳小说”时,科马克·麦卡锡以1985年出版的《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名列第三。《血色子午线》也被誉为20世纪最出色的一百部英文小说之一。而他为中国读者所熟悉的,则更多源于数年前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引进的“边境三部曲”,其中《骏马》曾获1992年美国国家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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