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萍“红姑娘”称号

把口红、腮红、红裳与“赤化”放在一起说事,似乎显得过于突兀,可它们的确都是“上海摩登”———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新型都市文化。比如影剧明星胡萍,就是样样皆“红”。她主演的最生动的影片,其实不是《夜半歌声》,而是她以欲望和革命为主题的一生。革命是最最现代的意识,摩登青年怎会甘于落伍在上世纪30年代的大上海,胡萍有“红姑娘”之称。这不仅因为她主演了“恐怖片”《夜半歌声》,红极一时,而且,她从头到脚都是红的:“口唇红,衣服红,腮帮子也透着点红。似乎还有人说,她的思想也是‘红’的。”(宋之的《红姑娘胡萍》)胡萍之“红”,尽人皆知。鲁思采访时,明知故问:胡小姐最喜欢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答: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问:红的吧?答:唔。(《胡萍访问记》)国民党特务也知道她是“红”的。1933年11月12日,他们编造了一个“上海电影界铲共同志会”,捣毁田汉、胡萍所在的艺华影片公司摄影场,并向上海各影院发出“警告信”:“对于田汉(陈瑜)、沈端先(夏衍)、卜万苍、胡萍、金焰等所导演、所编剧、所主演之各项鼓吹阶级斗争、贫富对立的反动电影一律不予放映,否则必以暴力手段对付,如艺华公司一样,决不宽假……”鲁迅在《准风月谈》的后记中摘录了《大美晚报》的上述报道。把口红、腮红、红裳与“赤化”放在一起说事,似乎显得过于突兀,可它们的确都是“上海摩登”———上世纪30年代出现的新型都市文化。穿红衣,在革命青年这里已成一种时髦:既可宣示自己的政治立场,又能让人“道路以目”。Morden,可译为“摩登”,也可译为“现代”,革命是最最现代的意识,摩登青年怎会甘于落伍?宋之的在《红姑娘胡萍》一文中还写道:“在中国的女明星里,胡萍女士是最有美国风的,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眉,你看她那一只扁阔的嘴,不很像美国的女明星吗?可惜是画的,要是真的,那就好了。”连容貌都极富现代感的胡萍,怎能不红?一个想到“海”上弄潮的咖啡馆女招待胡萍是湖南人,这一点对她日后顺利进入电影、戏剧界很重要;中学毕业后,她在长沙做咖啡馆的女招待,这一点同样重要。一心想在舞台上有所发展的胡萍,跑到上海,找到了老乡田汉毛遂自荐。湖南真乃藏龙卧虎之地,长沙这个小水塘,哪里留得住一个想到“海”上弄潮的咖啡馆女招待!田汉在长沙时不也说过:“我不做塘里的鱼了,我得到江里去海里去!那里才是我活跃的地方呀。”(《上海》)田汉创作过《咖啡店之一夜》,对于这样一位简直是从自己剧本中跑出来的奇特女性,怎能不大力揄扬?“田老大”还介绍胡萍加入了左翼戏剧家联盟。胡萍也知恩图报,日后田汉被逮,软禁南京,却仍能演戏,于是邀请上海演员赴宁,“大演其戏”。左翼文艺运动领导人因怕演出会被南京政府利用,派人分头劝阻受邀演员。金焰、王人美夫妇遂以电影公司赶戏为由,婉拒了田汉的邀请,胡萍却担任了《复活》(田汉据托尔斯泰同名小说改编)一剧的女主角。胡萍确是一身本领:不但会演戏,还会做文章、编剧本,明星影片公司1933年拍摄的《姊姊的悲剧》即为其自编自演,因此有“作家明星”之称。不过,当时也有流言称,这些文章和剧本其实是请人代写的。胡萍还会……即使直说也未尝不可吧:她还会跳舞!当时的舞场备有舞女,舞客多为男人,花钱买舞票吃舞女的豆腐,简直是天经地义。跳舞在正经人看来可不是一件正经事,更何况胡萍还是一位左翼文化人。于是,在采访中出现了这样一幕轻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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